系统综述问题
本综述是由作者与Cochrane口腔健康组(Cochrane Oral Health)撰写的,旨在评价矫正治疗(由专门研究牙齿和颚骨生长、功能和位置的牙医进行治疗)对儿童上颚前齿前突的影响。本综述旨在找到年龄层介于7至11岁(两阶段早期治疗)或介于12至16岁青春期(一期晚期治疗)的最佳治疗方案。对不同类型的矫正器也进行了评价。
研究背景
上颚前齿前突 (暴牙)为世界各地儿童普遍存在的问题。例如,在英国大约有四分之一的12岁儿童有上颚前齿前突的情况。上颚前齿前突矫正是矫正医生(专门研究牙齿和颚骨生长、功能和位置的牙医)最常见的治疗方法之一。这种状况产生时间为当儿童的恒牙开始生长时。儿童通常被矫正医师以牙齿矫正器的方式治疗,以减少牙齿突出的状况。前突的上颚前齿更容易受伤,且它们的外观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自卑感。
如果儿童年龄尚小,畸正医生会面临是否提早治疗患者或等到儿童年龄较大并在青春期提供治疗的困境。
在“早期治疗”中,治疗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首先在年龄较小(7至11岁)及青春期(约12至16岁)进行。“晚期治疗”(一个阶段)中,在青春期进行并只有一个疗程。
除了治疗的时机外,本综述也关注使用不同类型矫正器的差异:可移动式、固定式、功能性或头戴式矫正器。
研究特点
本综述纳入了27项研究,涉及1251位受试者。受试者是年龄分布在16岁以下有上颚前齿前突问题的儿童及青少年(II级一类不正咬合)。 本综述证据截至2017年9月27日。
主要结果
证据显示与青春期一阶段的治疗相比下,对患有上颚前齿前突的儿童提供早期矫正治疗,可显著降低上门牙(上颚位于中间的四颗牙齿)的损伤发生率。与青春期一阶段的治疗相比下,两阶段治疗(即在7至11岁间及青春期接受二次治疗)并没有其他优点。
证据也表明,与未接受任何治疗的青少年相比,为患有上颚前齿前突的青少年提供功能性矫正器的治疗,可显著降低牙齿的突出状况。这些研究并没有显示哪种特定矫正器可最有效的减少牙齿的突出状况。
证据质量
针对大多数比较及结果,其证据的整体质量低,因此还需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同时也可能改变本研究的结果。
低至中等质量的证据表明,为青春期前提供一疗程正畸治疗的儿童,对上颌前牙突出的儿童提供早期正畸治疗比减少一疗程的正畸治疗更有效。与后期治疗相比,提供早期治疗似乎没有其他优势。低质量的证据表明,与不进行治疗相比,使用功能矫治器对青春期进行后期治疗可有效减少上前牙的突出。
在英国,前齿前突是影响大约四分之一的12岁儿童的常见问题。这种状况产生时间为当儿童的恒牙开始生长时。前突的上颚前齿更容易受伤,且它们的外观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自卑感。儿童通常被矫正医师以牙齿矫正器的方式治疗,以减少牙齿突出的状况。如果儿童年龄尚小,畸正医生会面临是否提早治疗患者或等到儿童年龄较大并在青春期提供治疗的困境。
旨在评价在儿童7至11岁时开始的显性前齿正畸治疗的效果(两个阶段"早期治疗")与12至16岁青春期(一个阶段的"晚期治疗");评价后期治疗与无治疗相比的效果;并评价不同类型的正畸支架的影响。
Cochrane口腔健康组的信息专家(Cochrane Oral Health’s Information Specialist )检索了以下数据库:Cochrane口腔健康组专业注册库(Cochrane Oral Health’s Trials Register)(至2017年9月27日); Cochrane图书馆的Cochrane对照试验注册库(Cochrane Central Register of Controlled Trials, CENTRAL; 2017年,第8期);MEDLINE Ovid(1946年至2017年9月27日); Embase Ovid(1980年至2017年9月27日)。我们还检索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试验注册中心ClinicalTrials.gov和世界卫生组织临床试验注册平台上 正在进行的试验。在检索电子数据库时,我们没有对语言或出版日期作任何限制。
针对儿童和青少年上颚前齿前突(II级不正咬合)的矫正治疗的随机对照试验。我们纳入的试验比较了在儿童(两阶段)中使用任何类型的正畸矫正器(可移动、固定、功能性)或头戴式矫正器的早期治疗与在青少年中(任何阶段)使用任何类型的正畸矫正器或头戴式矫正器的早期治疗牙套,以及比较任何类型的正畸牙套或头戴式矫正器与未进行任何治疗或另一种类型的正畸牙套或矫正器(在干预组中,类似年龄开始治疗)的试验。
我们排除了涉及唇裂或唇裂的受试者或其他颅面畸形/综合征的试验,以及招募以前因II类不正咬合而接受手术治疗的病人的试验。
综述作者对检索结果进行筛选,提取资料并独立评估偏倚风险。我们使用优势比(ORs)和95%置信区间(CIs)来表示二分类结果,使用均值差(MDs)和95%置信区间来表示连续型结果。我们对包括两个或三个研究的met分析使用了固定效应模型,对三个以上的研究采用了随机效应模型。
我们基于1251名受试者的数据,纳入了27项RCT。
三个试验比较了早期使用功能器具治疗和晚期使用功能器具治疗喷溅、ANB和切牙创伤。在第一阶段早期治疗后(即在另一组接受任何干预之前),覆盖和ANB减少,有利于使用功能器具进行治疗;但两组治疗结束后,两组间最终覆盖无差异(MD =0.21, 95% CI [−0.10 ~ 0.51], P = 0.18;343名受试者,低质量证据)或ANB (MD =- 0.02, 95% CI [- 0.47, 0.43];347名受试者,中等质量的证据)。与晚期治疗相比,早期使用功能性器具治疗可降低切口创伤的发生率(OR =0.56, 95% CI [0.33, 0.95];332 名受试者,中等质量证据)。牙周外伤的发生率在临床上有重要的差异,30%(51/171)的受试者在晚期治疗组报告新的外伤,而在早期治疗组中只有19%(31/161)。
两个试验比较了使用头套的早期治疗和晚期治疗。经第一阶段早期治疗后,头套的复盖和抗冠状动脉栓塞减少;然而,当两组完成治疗后,没有证据表明两组间在overjet方面存在差异(MD= - 0.22, 95% CI [- 0.56, - 0.12]; 238名受试者,低质量证据)或ANB (MD =- 0.27, 95% CI [- 0.80, 0.26];231名受试者,低质量的证据)。早期(两期)头套治疗降低了切牙损伤的发生率(OR =0.45, 95% CI [0.25, 0.80];237名受试者,低质量的证据),与晚期治疗组(44/120)相比,新门牙外伤的发生率几乎是后者的一半(24/117)。
七项试验比较了使用功能器具的晚期治疗和未使用功能器具的治疗。两种固定功能矫治器(MD = - 5.46 mm, 95% CI [- 6.63, - 4.28]; 2项试验,61名受试者)和可移动功能矫治器(MD= - 4.62, 95% CI [-5.33, -3.92];3项试验,122名受试者,低质量的证据)的最终覆盖减少了。没有证据表明固定功能矫治器和未治疗之间的最终ANB有差异(MD= -0.53,95%CI [-1.27, -0.22]; 3项试验,89名受试者,低质量证据),但似乎可移动功能矫治器似乎与未治疗相比降低了ANB(MD =-2.37°,95%CI [-3.01, -1.74]; 2项试验,99名受试者,低质量证据)。
六项试验比较了使用Twin Block与其他矫治器对青少年进行正畸治疗的情况,发现覆盖无差异(0.08 mm,95%CI [-0.60, 0.76]; 4项试验,259名受试者,低质量证据)。ANB的减少有利于使用Twin Block治疗(-0.56°,95%CI [-0.96, -0.16]; 6项试验,320名受试者,低质量证据)。
有3项试验比较了使用可移动功能矫正器和固定功能矫正器对青少年进行正畸治疗的情况,发现固定矫正器减少了覆盖(0.74,95%CI [0.15, 1.33];两个试验,154名受试者,低质量证据),以及减少了可移动设备的ANB降低(−1.04°,95%CI [-1.60, -0.49]; 3项试验,185名受试者,低质量证据)。
译者:赵洁 (香港中文大学考科蓝香港研究中心(Cochrane Hong Kong)),审校:鲁春丽(北京中医药大学循证医学中心)。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