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跳楼自杀的限制措施

为什么本综述很重要?

从高处跳下是不常见但致命的自杀方法。尽管有证据表明限制自杀途径是预防自杀的有效方法,但通过这种方法预防自杀的证据尚不充分。因此,本综述旨在探讨限制方法对跳楼自杀的影响。

证据检索

我们检索了几个数据库(Cochrane图书馆、Embase、MEDLINE、PsycINFO和Web of Science)以查找评估限制获得跳楼自杀方式的影响的研究。我们检索了截止到2019年5月的数据库。我们纳入了评估限制跳楼方式的干预措施的研究,这些干预措施是单独实施的,例如设置物理障碍,栅栏或桥梁上的安全网,或者与其他预防自杀措施(例如危机电话和闭路电视摄像机)联合使用。我们检索了所有纳入研究的参考文献列表以及有关系统综述和meta分析的参考文献列表,以纳入更多的研究结果,并联系作者以获取缺失的信息。我们关注的主要结局指标是自杀,自杀未遂或自残以及干预措施的成本效益。

主要结果

我们共纳入了14项研究。各有3项研究分别来自瑞士和美国,而各有2项研究分别来自英国,加拿大,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大多数研究设有前后对照的研究设计。由于我们纳入的研究是观察性的,没有研究对比其他干预或对照条件。研究发现,单独实施干预措施或与其他措施相结合可以减少跳楼自杀的人数。关于自杀未遂的数据有限,没有研究报告有自残行为。一项成本效益分析显示,从长远来看,在桥梁上建造物理屏障是符合成本效益的。纳入评估的证据质量低,因为研究设计存在缺陷,而且不同研究的结果存在差异,因此需要进一步高质量的研究。

作者结论: 

本综述的结果表明,限制跳楼方式的干预措施能够降低跳楼自杀的发生频率。但是,由于纳入研究的方法学限制,该研究是基于低质量的证据。因此,需要进一步精心设计高质量的研究,以进一步评价这些干预措施以及在跳楼场所采取的其他措施的有效性。此外,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来调查对已暴露于限制跳楼自杀的干预措施中的人群,是否存在潜在的自杀方法替代和置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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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从高处跳下是不常见但致命的自杀方法。限制跳楼手段的使用是一种重要的普遍的或基于人群的自杀预防方法,有明确证据表明其具有有效性。但是,关于限制跳楼自杀的方法的证据尚不充分。

研究目的: 

评估限制跳楼自杀方式的可及性或可获得性这类干预措施的有效性。这些措施包括在经常发生的跳楼场地使用物理屏障,栅栏或安全网,或限制进入这些场地,例如通过道路封闭。

检索策略: 

我们检索了截止到2019年5月的Cochrane图书馆,Embase,MEDLINE,PsycINFO和Web of Science数据库。我们对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国际临床试验注册平台( Clinical Trials Registry Platform, ICTRP)和ClinicalTrials.gov在内的国际试验注册平台进行了补充检索,以检索相关的未发表和正在进行的研究。我们检索了所有纳入研究的参考文献列表以及有关系统综述和meta分析的参考资料列表,以纳入更多的研究结果,并联系作者以获取缺失的信息。我们对检索的日期,语言或发布状态不进行限制。由两位综述作者独立对检索到的所有研究的标题和摘要进行筛选。我们关注的主要结局指标是自杀,自杀未遂或自我伤害以及干预措施的成本效益。

纳入排除标准: 

符合条件的研究为随机或半随机对照试验,非随机对照试验,自身前后对照研究或使用间断时间序列设计的研究,这些研究评估了限制跳楼的自杀方式的可及性或可获得性的干预措施。

资料收集与分析: 

两位综述作者独立纳入研究,三位综述作者进行了资料提取。我们使用随机效应meta分析合并了评价相似干预和结局的研究,并且对其他研究结果进行了描述总结。我们使用GRADE方法评价了本评价中所纳入证据的质量。

主要结果: 

我们共纳入了14项研究。 13个是自身前后对照研究,1个是成本效益分析。各有3项研究分别来自瑞士和美国,而各有两项研究分别来自英国,加拿大,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大多数研究(10/14)评估了单独实施限制跳楼方式的干预,其中一半是在桥梁上。由于我们纳入的研究是观察性的,没有研究对比其他干预措施或对照条件。

在13项前后对照研究中的,在干预前(134.5个研究年)共发生742.3例自杀(每年5.5例自杀),而在干预后(92.4个研究年)共70.6例自杀(每年0.8例自杀),自杀减少了91%。一项meta分析对所有评估限制跳楼方式的干预措施(单独或与其他干预措施联合干预)进行研究,研究显示干预措施是有效的,因为实施干预的地点的自杀人数有所减少(12项研究;发病率比值比(incidence rate ratio, IRR)=0.09, 95%CI [0.03, 0.27]; P<0.001; I2=88.40%)。评估单独实施限制跳楼方式的干预措施的研究也类似的发现(9项研究; IRR=0.05, 95%CI [0.01, 0.16]; P<0.001; I2=73.67%),评估限制跳楼方式的干预措施与以下方法联合实施的研究(3项研究;IRR=0.54, 95%CI [0.31, 0.93]; P=0.03; I2=40.8%)中,评估物理障碍有效性的研究(7项研究;IRR=0.07, 95%CI [0.02, 0.24; P<0.001; I2=84.07%),以及评估安全网有效性的研究(2项研究;IRR=0.09, 95%CI [0.01, 1.30]; P=0.07; I2=29.3%)。自杀未遂的数据是有限的,没有一项研究以自残为结局指标。在大多数分析中,除了将限制跳楼方式和其他干预相结合的研究,以及单独应用安全网的相关研究外,对于主要结局(自杀)的研究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异质性。然而,在森林图中,各研究点效应值的方向是一致的。由于所纳入研究的方法学的局限,我们将这些研究的证据质量评为低。

一项成本效益分析显示,由于自杀死亡率总体下降,在桥梁上建造物理屏障从长远来看将是一个成本效益很高的项目。

翻译笔记: 

译者:李海燕(北京中医药大学),审校:申晨(北京中医药大学循证医学中心)。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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