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跳樓自殺的限制措施

本篇文獻回顧為何重要?

從高處跳下是不常見但致命的自殺方法。雖然有證據表明限制自殺措施是預防自殺的有效方法,但通過這種方法預防自殺的證據仍不充分。因此,本文獻旨在探討限制措施對跳樓自殺的影響。

證據搜尋

我們搜尋了幾個數據庫(Cochrane 圖書館、Embase、MEDLINE、PsycINFO 和 Web of Science),以找到評估限制跳樓自殺方式影響的研究。我們搜尋了截止到 2019 年 5 月的數據庫。納入了評估限制跳樓方式干預措施的研究,這些干預措施是單獨實施的,例如設置物理障礙、柵欄或橋梁上的安全網,或者與其他預防自殺措施(例如緊急電話和監視攝影機)結合實施。並搜尋了所有納入研究的參考文獻列表以及有關系統性文獻回顧的參考文獻列表,以納入更多的研究結果,並聯繫作者以獲取缺失的資訊。主要關注的結局指標是自殺、自殺未遂或自殘以及干預措施的成本效益。

主要結果

我們共納入了 14 項研究。各有 3 項研究分別來自瑞士和美國,而各有 2 項研究分別來自英國,加拿大,紐西蘭和澳洲。大多數研究設有前後對照的研究設計。由於我們納入的研究是觀察性的,沒有研究對比其他干預或對照條件。研究發現,單獨實施干預措施或與其他措施相結合可以減少跳樓自殺的人數。關於自殺未遂的數據有限,沒有研究報告有自殘行為。一項成本效益分析顯示,從長遠來看,在橋梁上建造物理屏障是符合成本效益的。納入評估的證據品質低,因為研究設計存在缺陷,而且不同研究的結果存在差異,因此需要進一步高品質的研究。

翻譯紀錄: 

翻譯者:蔡諭奇 (文藻外語大學,傳播藝術系) 【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 (Cochrane Taiwan) 及東亞考科藍聯盟 (EACA) 統籌執行。聯絡E-mail:cochranetaiwan@t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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