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新生兒呼吸急促(新生兒暫時性呼吸急促)的治療

文獻回顧問題

針對呼吸異常急促(又稱為新生兒暫時性呼吸急促)的嬰兒進行藥物和其他治療是否可以改善肺功能並減少呼吸支持(即機械通氣)的需求和/或症狀持續時間?

背景

新生兒暫時性呼吸急促的特徵是呼吸急促(每分鐘呼吸超過 60 次)和呼吸窘迫的癥兆(呼吸困難)。通常出現在懷孕 34 週或之後出生的新生兒,且在出生後的前兩個小時內發生。雖然新生兒暫時性呼吸急促通常無需治療即可改善,但它可能與兒童晚期的喘鳴有關。本考科藍綜述報告中,批判地分析有關新生兒暫時性呼吸急促證據中不同治療方法的利弊。

研究特性

我們納入了六篇考科藍文獻回顧。其中四篇將藥物(沙丁胺醇、腎上腺素、皮質類固醇和利尿劑)和安慰劑進行比較,其他兩篇文獻評估在不將管子插入肺部的情況下,給予較少量的液體和呼吸(呼吸的)支持之效果。沙丁胺醇、腎上腺素和皮質類固醇可去除肺部多餘的液體,而利尿劑是一種促進肺液排出至尿液的藥物。

資料最後更新時間為 2021 年 7 月。

研究結果

由於可用證據非常有限,我們無法回答我們的綜述問題。與安慰劑相比,沙丁胺醇可能會減少呼吸急促的持續時間。關於腎上腺素和皮質類固醇的研究沒有提供關於這個結果的資訊。與安慰劑相比,利尿劑的效果證據非常不明確。關於給予較少量液體的研究沒有提供關於這個結果的資訊。

關於不同類型的呼吸支持,將不插管與氧氣相比或比較其對呼吸急促持續時間的影響,證據非常不明確。我們不確定使用沙丁胺醇、腎上腺素和皮質類固醇在減少機械通氣(使用機器幫助患者在插管處呼吸)需求方面的影響。關於利尿劑的研究沒有提供關於這個結果的資訊。我們不確定在不插管的情況下進行呼吸支持的效果,並且在給予較少量的液體下是否可以減少呼吸器的需求。

證據的準確性

沙丁胺醇對於呼吸急促持續時間的證據品質很低,對於所有其他結果和治療其證據品質也很低。這些研究並沒有提供我們可以使用的資訊,只有產生我們幾乎沒有信心的結果。由於這些研究規模較小,使用的方法可能會在其結果中出現錯誤。

翻譯紀錄: 

翻譯者:蔡雅婷 (國立成功大學碩士生)【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Cochrane Taiwan)及東亞考科藍聯盟(EACA)統籌執行。聯絡E-mail:cochranetaiwan@t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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