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問題
本次文獻回顧乃針對單獨使用抗痙攣藥物、併用其他藥物或心理社會介入以治療酒精依賴,檢視療效和接受度的相關證據。
背景
酒精依賴為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以不斷再犯為特徵,並隱含許多醫學和心理社會的併發症。結合心理社會介入,已有試驗檢視各種藥物介入並進行系統性文獻回顧。我們希望藉由本次文獻回顧,瞭解抗痙攣藥物的療效,是否優於安慰劑、其他藥物、心理社會介入或無介入措施。
試驗特色
我們於2013年10月利用電子醫學資料庫,找尋所有已發表和未發表的醫學試驗,比較抗痙攣藥物和安慰劑或其他介入。我們也利用可能包含本次文獻回顧相關試驗的其他來源,例如研討會會議記錄。本次文獻回顧納入隨機設計的醫學試驗,收錄具酒精依賴診斷的成人受試者 (年齡超過18歲)。
我們納入25篇臨床試驗,共計包含2641名受試者。這些試驗的受試者有80%為男性,平均年齡為44歲。大部分試驗比較抗痙攣藥物和安慰劑 (17篇試驗),但部分研究者則比較抗痙攣藥物和其他藥物 (7篇試驗) 或無藥物治療 (2篇試驗)。試驗平均持續時間為17週 (範圍介於4至52週之間)。有一半的試驗在美國進行,另一半的試驗在西班牙、巴西、德國、希臘、義大利、印度和泰國進行。大部分試驗使用的抗痙攣劑為topiramate,其他藥物則為gabapentin、valproate、 levetiracetam、oxcarbazepine、 zonisamide、carbamazepine、 pregabalin 和 tiagabine。本次文獻回顧納入的試驗使用73種不同的評量工具,而且試驗設計、品質、患者特性、受測藥物、提供的服務和治療的遞送方式也不同。
重要結果
17篇與安慰劑比較的試驗顯示,相對於安慰劑,抗痙攣劑可有效降低飲酒日的飲酒量,以及大量飲酒的平均日數。不過並無明確證據證明,抗痙攣藥物可使更多受試者戒酒、更少受試者大量飲酒,或更少受試者中止治療 (退出試驗)。至於安全性的問題,抗痙攣藥物治療組和安慰劑組中,因不良作用而中止治療的人數相仿。此外,在18項特定副作用中,有2項副作用 (暈眩和感覺異常 [paraesthesia]) 抗痙攣藥物較安慰劑嚴重。其他已知的主要副作用,例如會影響認知功能 (注意力、意識混亂、語言障礙) 的副作用,主要試驗並未進行充分探討。對於單一藥物,topiramate的結果已普遍獲得證實,但gabapentin和valproate則部分得到證實。
5篇比較抗痙攣藥物和naltrexone (一種認為可有效治療酒精依賴的藥物) 的試驗發現,抗痙攣藥物組受試者的大量飲酒日數較少、出現嚴重復發的間隔時間較長,而且因醫學理由必須退出試驗的發生率也較低。無論如何,對於嚴重復發的患者比例、試驗期間未飲酒的患者比例,以及中止治療 (退出試驗) 的患者比例,抗痙攣藥物的影響皆與naltrexone相似。
證據品質
關於主要結果 (退出試驗、試驗期間戒酒、喝酒日的飲酒量、大量飲酒、因醫學理由退出試驗的患者比例),我們認為本次文獻回顧所納入試驗的證據品質中等。至於子群體分析,包括單一藥物和與其他藥物的比較結果,因所納入的試驗數量很少,以致僅能得到有限的結果。
作者結論
在目前的研究階段,試驗所得的證據,不足以支持在臨床上使用抗痙攣藥物治療酒精依賴。所得結果受抗痙攣藥物及其他藥物的比較試驗具有異質性、試驗數量少且試驗品質低所影響。上述結果所造成的不確定性,使臨床醫師必須依據療效證據的支持,權衡使用抗痙攣藥物和其他藥物治療的可能療效和風險。
在目前的研究階段,隨機試驗所得的證據,不足以支持在臨床上使用抗痙攣藥物治療酒精依賴。試驗結果受抗痙攣藥物及其他藥物的比較試驗具有異質性、試驗數量少且試驗品質低所影響。上述結果所造成的不確定性,使臨床醫師必須依據療效證據的支持,權衡使用抗痙攣藥物和其他藥物治療的可能療效和風險。
酒精依賴 (alcohol dependence) 為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以不斷再犯為特徵,並隱含許多醫學和心理社會的併發症。除了心理社會介入措施以外,亦已透過考科藍系統性文獻回顧,已經或正在探究各種藥物治療。
本次文獻回顧的主要目標為,評估使用抗痙攣藥物 (anticonvulsant) 治療酒精依賴的效益/風險。
我們搜尋考科藍藥物與酒精群組試驗註冊 (Cochrane Drugs and Alcohol Group Trials Register) (2013年10月)、PubMed (1966年至2013年10月)、EMBASE (1974年至 2013年10月) 和 CINAHL (1982年至2013年10月)。
本次文獻回顧收錄隨機對照試驗 (randomised controlled trial, RCT) 和對照臨床試驗 (controlled clinical trial, CCT),相對於安慰劑、無治療介入和其他藥物或心理社會介入,比較單獨使用抗痙攣藥物或併用其他藥物和/或心理社會介入的療效。
我們採用考科藍合作組織 (Cochrane Collaboration) 建議的標準方法學程序。
本次文獻回顧共計納入25篇試驗 (2641名受試者),大部分受試者為男性,平均年齡為44歲。比較抗痙攣藥物與安慰劑 (17篇試驗)、其他藥物 (7篇試驗) 和無治療介入 (2篇試驗)。試驗平均持續時間為17週 (範圍介於4至52週之間)。試驗進行地點為美國、歐洲、南美洲、印度和泰國。各項試驗皆具不同特色,包括試驗設計和採用的評量工具。至於許多重要結果,則因不清楚或未隱匿分組和缺乏盲性處理所導致的偏差風險,以致對證據品質造成影響。
抗痙攣藥物相對於安慰劑:退出試驗者 (16篇試驗,1675名受試者,風險比 [RR] 為0.94,95%信賴區間 [CI] 為0.74至1.19,證據品質中等) 和持續戒酒者 (8篇試驗,634名受試者,RR為1.21,95% CI為0.97至1.52,證據品質中等) 的結果顯示並無差異。有品質中等的證據指出,抗痙攣藥物可降低喝酒日數 (11篇試驗,1126名受試者,平均差 [MD] 為 -1.49,95% CI為 -2.32至 -0.65) 和大量飲酒 (12篇試驗,1129名受試者,標準化平均差 [SMD] 為 -0.35,95% CI為 -0.51至 -0.19)。此外,基於醫學理由退出者 (12篇試驗,1410名受試者,RR為1.22,95% CI為0.58至2.56,證據品質中等),並無證據顯示具有差異,但對特定不良作用 (9篇試驗,1164名受試者) 而言,18起不良事件中有2起事件的結果對安慰劑有利。Topiramate和部分gabapentin及valproate的子群體分析結果,亦呈現相同的趨勢。
抗痙攣劑相對於naltrexone:並無證據顯示退出試驗率 (5篇試驗,528名受試者,RR為0.74,95% CI為0.52至1.06)、嚴重復發率 (4篇試驗,427名受試者,RR為0.69,95% CI為0.44至1.07) 和持續戒酒率 (5篇試驗,528名受試者,RR為1.21,95% CI為0.99至1.49) 具有差異;抗痙攣藥物與大量飲酒的日數較少 (3篇試驗,308名受試者,MD為 -5.21,95% Cl為 -8.58至 -1.83)、嚴重復發的日數較多 (3篇試驗,244名受試者,MD為 11.88,95% Cl為 3.29至20.46) 和因醫學理由退出者較少 (3篇試驗,245名受試者,RR為0.13,95% Cl為0.03至0.58) 有關。
翻譯者:臺北醫學大學實證醫學研究中心
本翻譯計畫由衛生福利部補助經費,臺北醫學大學實證醫學研究中心、台灣實證醫學學會及東亞考科藍聯盟(EACA)統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