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综述问题
我们综述了心脏运动康复对于因任何原因接受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的成年患者的利弊。
研究背景
植入式心律复律除颤器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预防心脏猝死的治疗方法。该治疗方法是通过抗心动过速起搏或高电压电击治疗,或两者共同作用。尽管患者仍具有潜在的死亡风险,却也对其健康相关的生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增加了医院和医疗机构的再入院率,使得工作能力和收入的下降,发病率和死亡率增加。尽管如此,心脏运动康复仍可能会给携带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患者带来益处。
研究特征
我们检索了将受试者随机分组到干预组(运动干预)和对照组(非运动干预)进行对比的八项随机对照试验。八项试验于2004年至2017年间发表,共1730名受试者。其中,两项试验没有报告资金支持,一项试验报告是来自企业的资金支持。该证据有效期至2018年8月30日。
主要结果
本系统综述未表明将心脏运动康复干预与非心脏运动康复干预进行对比时对死亡、有害副作用或抗心动过速起搏、电击治疗影响的证据。在与健康相关的生活质量方面也没有或几乎没有证据表明存在差异。然而,对于运动干预组其运动能力得到改善。
证据质量
所有结果的证据质量从中等到非常低。其中事件的发生率较低,受试者可能知道自己被随机分配到哪个干预组,某些试验的结果报告不完整,对于某些结果而言各试验的结果又各不相同。以上因素降低了本系统综述的证据质量。
结论
还需进一步进行大样本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以评价心脏运动康复对于携带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成年患者的影响。
由于缺乏证据,我们无法确切评价心脏运动康复对携带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的成年患者对其全因死亡率、严重不良事件和与健康相关生活质量的影响。然而,我们却也发现了极低质量证据,即与不进行心脏运动康复者相比,接受心脏运动康复者具有更高的运动能力。为了评估该人群心脏运动康复对全因死亡率、严重不良事件、与健康相关的生活质量、抗心动过速起搏和休克的影响,仍需更多高质量的随机试验。
预防心脏猝死的有效治疗方法是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Implantable Cardioverter Defibrillator, ICD)。尽管患者植入ICD可降低死亡风险,但也会引起负性心理情绪的产生进而影响其生活质量,导致再住院和医疗需求增加,工作能力和收入的下降, 致使发病率和死亡率增高。有关心脏病方面的其他证据表明,心脏康复应包括运动训练和心理教育干预,该康复方式可能会使ICD患者获益。先前对心脏康复的系统综述中排除了ICD患者。因此,本篇对植入ICD患者进行心脏运动康复干预的证据进行系统综述。
将携带ICD的成年患者进行心脏运动康复组(仅运动训练或与心理教育干预相结合)与对照组(无干预,常规治疗或没有以身体锻炼为主的其他康复治疗)进行利弊评价。
我们于2018年8月30日检索了CENTRAL、MEDLINE、Embase和其他四个数据库,并于2017年11月14日检索了三个试验注册平台。此外,我们还进行了参考文献的检查、引文检索,并与原作者联系以获取缺失的数据。
我们纳入了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sed Controlled Trials, RCTs),该RCTs分为心脏运动康复组和无干预组或常规治疗或其他康复治疗组。受试者为成年人(18岁或18岁以上),接受过ICD治疗者(无论其ICD的类型或治疗适应症是什么)。
两位评价作者独立提取数据并评估偏倚风险。主要结局指标包括全因死亡率、严重不良事件和与健康相关的生活质量。次要结局指标包括运动能力、抗心动过速起搏、休克、非严重不良事件、就业或失业以及成本和成本效益。通过评估预定义的偏倚风险领域来评价系统偏倚的风险,并评价临床和统计异质性。我们使用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模型进行Meta分析,并采用GRADE进行证据质量评价。
我们纳入了2004年至2017年间发表的八项试验,合计样本量1730,平均干预时间为12周。八项试验均总体上被认为高偏倚风险,并于干预结束时报告了研究结果,随访周期为8至24周。
7项试验报告了全因死亡率,但仅一项试验发生了受试者死亡,且没有证据表明心脏运动康复组与对照组之间存在差异(RR =1.96, 95% CI[0.18, 21.26]; n=196; 1项研究;低质量证据)。另外,也没有证据表明心脏运动康复组与对照组在严重不良事件方面存在差异(RR =1.05, 95% CI[0.77, 1.44]; n=356; 2项研究;低质量证据)。由于与健康相关的生活质量结果报告的差异性,无法将数据进行汇总。然而,在干预结束时与健康相关生活质量的五项试验,均未显示心脏运动康复与对照组存在差异。
对于次要结局指标,有证据表明心脏运动康复组干预结束时运动耐量较高,即峰值摄氧量(peak VO2)较高(MD=0.91mL/kg/min, 95% CI [0.60, 1.21]; n=1485; 7项研究;极低质量证据),也有证据表明其在统计学上存在很大的异质性(I2=78%)。此外,没有证据表明需抗心动过速起搏 (RR =1.26, 95%CI [0.84, 1.90]; n=356; 2项研究;中质量证据)、适当的电击(RR= 0.56, 95%CI [0.84, 1.90]; n=428; 3项研究;低质量证据)和不适的电击(RR= 0.60, 95%CI [0.84, 1.90]; n=160; 1项;中质量证据)之间存在差异。
译者:师雅杰(大连医科大学),审校:靳英辉(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循证与转化医学中心)。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