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嚴重精神疾病是透過診斷、失能程度和某些異常行為的存在來界定, 包括思覺失調症及精神病、嚴重情緒問題及人格障礙,嚴重精神疾病可能會在長時間內對當事人及其家人和朋友造成相當大的困擾。
直到 1970 年代,患有這些疾病的人常常會在機構中度過大部分的生活,但現在大多數國家已經改為在社區中進行管理,並且使用多種不同類型的介入措施。 集中個案管理(Intensive Case Management,ICM)就是其中一種介入措施,這種介入措施針對其精神健康問題、復健和滿足其社會支持需求進行管理,主要由一個負責客戶數量相對較少的團隊組成(少於 20 人), 提供客戶在非臨床環境下 24 小時的協助。
本文獻回顧目的
找到比較嚴重精神疾病病人使用 ICM 與非 ICM(接受相同的照護方案,但專業人員的工作量超過 20人)及標準照護(以門診形式接受治療,但他們的支持需求較不清晰)的有效性優質證據。
證據檢索
我們分別在 2009 年、2012 年和 2015 年進行檢索,以尋找比較 ICM 與非 ICM 或標準照護的隨機對照試驗。
結果
我們納入 40 篇研究,涉及 7,524 位受試者。研究在澳洲、加拿大、中國、歐洲及美國進行。比較 ICM 與標準照護,ICM 組更有可能持續接受服務、改善功能、找到工作、不會無家可歸、且有較短的住院時間(尤其是那些過去曾有過長時間住院的人)。 比較 ICM 與非 ICM,唯一清晰的差異為 ICM 組更可能得到持續照顧。
結論
對於主要感興趣的結果,沒有一項證據為高品質,最好的證據為中等品質。此外,進行研究的國家之醫療保健和社會支持系統差異很大,因此很難得出有效的總體結論。 並且,我們無法使用許多有關生活品質、病人和照顧者滿意度的資料,因為這些研究使用許多不同的量表評估結果,其中一些並未經過驗證, 因此開發一個整體性的評估量表並進行驗證,將會有利於產生人們會喜愛的服務。
(此篇最初的簡易摘要來自英國 RETHINK 的 Janey Antoniou (www.rethink.org))
翻譯者:丘梅萱 (國立成功大學護理學系碩士班,學生) 【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Cochrane Taiwan)及東亞考科藍聯盟(EACA)統籌執行。聯絡E-mail:cochranetaiwan@t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