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式的運動計劃與監督式的步行計劃相比,對於治療間歇性跛行的效果如何?

為什麼這個問題重要?

間歇性跛行是一種醫學術語,指的是在運動(例如步行)過程中出現的下腿(或雙腿)疼痛,通常在休息幾分鐘後緩解。此疼痛是由腿部肌肉血液流動的限制所引起。這種血流受限是由於脂肪沉積物(動脈粥狀硬化)堆積,部分阻塞了動脈(即將富氧血液輸送到全身的血管)所引起的。這導致供應到腿部肌肉的氧氣減少。

國際指引建議間歇性跛行的患者應該在物理或運動治療師監督下,透過步行來運動 (例如,在跑步機上)。這些運動的目標是在增加患者能走路的距離,及限制間歇性跛行對他們生活品質的影響。

監督下的步行計劃並不是唯一可用的監督運動類型。有其他選項,例如加強訓練,北歐式步行 (使用特製的步行杖進行步行運動,以鍛鍊上半身和下半身) 或騎自行車。為了找出其他類型的監督運動計畫如同監督步行計畫的療效,我們回顧來自研究的證據。

我們如何識別與評估證據?

首先,我們檢索所有醫學文獻上相關的研究。然後我們比較結果,及總結所有的研究證據。最後,我們評估了證據的確認性。我們考量了多項因素,例如研究的進行方式、研究規模,以及各研究結果的一致性。依照我們評估為基礎,我們把證據分類為非常低、低、中等或高確定性。

研究中發現了什麼?

我們找到十項針對間歇性跛行患者的研究,共涉及 527 人。這些研究把監督步行計畫與下列項目進行比較:

* 加強腿部肌肉運動 (4 項研究)。

* 北歐步行 (3 項研究)。

* 騎腳踏車 (1 項研究)。

* 手臂測力計 (以手臂在運動機上踩踏 - 1 項研究)。

* 不同類型的運動結合 (4 項研究)。

計畫持續在 6 到 24 週。

證據顯示,在以下方面,監督下的步行與其他類型的監督運動之間可能沒有明顯差異:

* 人們在完成 12 週的運動訓練或運動計劃後,平均能步行的最遠距離。

* 在完成 12 週的運動訓練或運動計劃後,人們無痛步行的平均距離。

* 失能 (在 12 到 24 週運動之後)。

我們不知道生活品質是否存在差異,因為調查此問題的研究使用了不同的測量工具來評估,而我們無法比較這些結果。

這研究結果代表了什麼含意?

這項文獻回顧表明,監督下的步行和其他類型的監督運動計劃可能對間歇性跛行患者的步行距離以及無痛步行的距離有類似的效果。然而,在這份研究中我們的信心是有限的,主要是因為:

* 我們審查的研究規模較小。

* 所評估的監督步行運動類型在各研究之間有所不同。

* 對於某些研究的進行方式存在疑慮。

未來需要使用穩健方法並包含大量參與者的研究,以提供更有力的證據來比較不同類型的監督運動計劃對間歇性跛行的效果。

這些證據的更新時效為何?

本證據目前更新到 2019 年 3 月。

翻譯紀錄: 

翻譯者:許耀彰【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Cochrane Taiwan)、東亞考科藍聯盟 (EACA) 統籌執行。聯絡E-mail:cochranetaiwan@t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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