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癲癇為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大部分的癲癇(fits)可被單一抗癲癇藥物所控制。不幸的是, 有些人需要超過一種以上抗癲癇藥物來控制癲癇發作(稱為頑固型或藥物阻抗型癲癇), 尤其是發作於腦部的一個區域的癲癇(局部型癲癇), 而不是全面性的(含括稱為大腦皮質的整個腦部)。Rufinamide 是一種新型抗痙攣藥物,其化學結構與目前被使用的其他抗痙攣藥物無關。在 2009年, rufinamide 被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批准, 用以治療四歲及其以上患有Lennox-Gastaut 症候群 (一種兒童癲癇)的兒童,同時也被批准作為成人與青少年局部型癲癇之輔助治療抗痙攣藥物。
此文獻回顧目的
本文獻回顧目的在於評估 rufinamide 作為藥物阻抗型癲癇輔助治療之效用及副作用。
結果
我們找到6個臨床試驗, 包含1759位局部型癲癇的病人。這些試驗皆為隨機對照試驗(臨床研究將受試者隨機分配至兩組或兩組以上), 將抗癲癇藥物 rufinamide (劑量介於每天200毫克至3200毫克間) 合併常規抗癲癇藥物與安慰劑 (仿似藥錠) 合併常規抗癲癇藥物進行長達96天的比較。
此文獻回顧結果發現使用rufinamide 合併其他抗癲癇藥物於頑固型局部型癲癇病人,可進一步降低癲癇發作的頻率。文獻回顧結果也顯示與安慰劑相較之下,rufinamide 似乎與更多不良副作用相關,例如頭暈、 疲倦、頭痛、複視、噁心及嘔吐, 但仍需更多相關於這些副作用之資訊。
此文獻回顧之證據更新至2017年10月。
證據品質
我們評估各試驗的偏差風險和品質。總結, 5個試驗為低偏差風險,1個試驗由於缺少關於研究設計之報告資訊而有不明確的偏差風險。所有研究皆由製藥業執行。我們將證據品質評定為中至低等, 這是由於有些數據未被報告, 且有些與試驗相關之資訊尚不清楚。需要更進一步試驗來評估 rufinamide 之長期療效, 並將它與其他輔助藥物進行比較。此外, 未來的研究應考慮將 rufinamide 作為全身型癲癇之輔助治療用藥,及局部型與全身型癲癇之單一治療用藥。
翻譯者:王國倫服務單位:基隆長庚紀念醫院藥劑科職稱:調劑藥師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Cochrane Taiwan)、台灣實證醫學學會及東亞考科藍聯盟(EACA)統籌執行聯絡E-mail:cochranetaiwan@t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