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背景
肢體血流量突然减少,意即急性肢體缺血,通常是因動脈被血塊 (血栓) 阻塞或繞道手術所致。如果血流在數小時內不能恢復,嚴重的急性缺血會對肌肉和神經造成不可逆的損傷。一旦損傷不可逆,便有截肢的必要性,同時可能伴隨生命危險。輸注溶栓藥物(血栓溶解)可以藉由分散血塊來恢復血流,比起開放手術,血栓溶解術的侵入性更小。
施行哪種血栓溶解輸注技術比其他方法好呢?
我們想知道在預防截肢和死亡、恢復血流、縮短給藥時間等方面,是否有任何一種給予溶栓藥物的方式比其他方法具有更大的益處?是否有任何技術比其他造成更大的傷害(例如中風或出血)?
我們如何識別和評估證據?
首先,我們在醫學文獻中搜索了隨機對照試驗 (RCT) - 將人們隨機分配到兩個或多個治療組其中之一的臨床研究。這種類型的研究提供了治療效果方面最有力的證據。我們隨後比較了試驗結果並總結所有研究的證據。最後,我們評估了證據的可信度。為此,我們衡量了多項因素,例如研究方法、樣本數量以及各個研究結果間的一致性。根據我們的評估,我們將證據的可信度分為非常低、低、中等或高,4 個層級。
我們發現了什麼?
我們搜索到 9 項隨機對照試驗,共有 671 名缺血嚴重程度不同的參與者被隨機分配接受不同輸注技術的溶栓治療。這些研究在實驗設計上非常不同,增加數據合併的難度。其中 2 項研究對照不同血栓溶解劑的動脈內和靜脈內給藥。6 項研究比較了給予高劑量和低劑量的溶栓藥物,或連續輸注和強力輸注(脈衝噴霧)在治療結果上的差異。高劑量或低劑量的定義、使用不同的藥物有無高劑量藥物 (推注) 連接血凝塊的初始處理、將藥物輸送到動脈還是血栓中,這些在研究中並沒有提及。1 項研究比較了額外使用抗血小板藥物與單純溶栓治療。
個別研究中非常低和低確定性的有限證據顯示,當溶栓劑被輸送到血栓中時有更大的益處:意即全身靜脈血栓溶解不如動脈內血栓溶解有效。“高劑量” 和 “強力輸注” 技術,或使用輔助藥物,如血小板醣蛋白 IIb/IIIa 抑制劑,可能可以加速血栓溶解過程,但這些技術通常需要更多照護人力,而且與低劑量相比,有機會增加出血併發症的風險;再者,沒有證據表明它們可以改善結果(例如較低的截肢率)。“低劑量連續輸注” 是強度最低的技術,在高劑量的血栓溶解劑初步注入血栓後使用。血栓溶解術對輕度危及肢體的患者(Rutherford IIa 級)而言,算是可接受的治療,但考慮到其可能導致出血、中風以及死亡的風險,即便是無肢體缺血威脅的患者,在血栓溶解術的使用上也應小心。能縮短血流恢復時間的方法則適用於肢體立即受到威脅的患者(Rutherford IIb 級)。
需要更多的研究來證實這些研究結果。
本篇文獻的最新更新日期為何?
本 Cochrane 文獻回顧的證據截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
翻譯者:施懿倢 (長庚大學中醫系學生)【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 (Cochrane Taiwan)、東亞考科藍聯盟 (EACA) 統籌執行。聯絡E-mail:cochranetaiwan@tmu.edu.tw】